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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后批准逮捕後有幾種結果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03W

兩種結果,如果檢察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證據不足需要補充偵查的,檢察機關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並退回公安機關。如果檢察機關認為構成犯罪的,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檢察機關退回公安機關後,公安機關如認為還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繼續偵查。如認為不構成犯罪的,需要作撤案處理。

37天后批准逮捕後有幾種結果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