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怎麼確定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釋出於: / 人氣:2.68W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怎麼確定

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怎麼確定

認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可以從其構成要件進行分析,具體的要求如下: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制度。這是本罪區別於其他破壞經濟秩序罪的本質特徵。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已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均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另外,依本條第3款之規定,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構成本罪的,對單位實行兩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第3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而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實踐中,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一般都以收取高額的手續費為目的,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的單位和個人一般都是以收取高額的中介費、資訊費為目的。但“以營利為目的”並不是本罪主觀上的必要條件。

二、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增值稅發票必須是發生應納稅行為的情況下,才要根據實際情況給當事人開發票的。不能說沒有發生任何的應納稅行為,就隨便給當事人開具對方想要的數量的增值稅發票,而且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數值必須跟實際發生的交易額是相吻合的。

滿足犯罪的4個條件,可以認定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這項罪名有三種處罰意見,要由人民法院決定具體的量刑標準,涉案情況較輕的,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20萬元的罰金;涉案金額稍重一些的,需要判3~10年有期徒刑。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