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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5
勞動合同法38條的內容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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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3-16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應該這麼辦:1、積極主動向當地的勞動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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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11-12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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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15
勞動合同法38條的內容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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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8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五項稱:“在路邊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指出:“車輛在停車場以外的其他地點臨時停車,必須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右邊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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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6-14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跟賠償有關係嗎事故責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對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應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對方車輛在交強險限額內先予賠償,剩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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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17
建築工程索賠可以收集證據訴訟維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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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9-04
一、如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維護自身權益關於此類問題,律師首先想到是的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詳細詢問勞動者以便確定單位具體存在哪種或者哪幾種違法行為。其次,與勞動者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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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6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是什麼(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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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4
刑事訴訟法三十八條第二款刑事訴訟法三十八條只有一款(確認是這一條?):r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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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5-24
一、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注意事項有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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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1-25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是,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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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5
勞動合同法38條的內容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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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15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是什麼(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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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4-20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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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15
勞動合同法38條的內容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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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6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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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5-24
一、《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辭職是否需要提前勞動合同即使未約定勞動者提出離職的方式,也不影響勞動者依據這2條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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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08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三十八條主要內容有哪些1.海關征收關稅、滯納金等,應當按人民幣計徵。2.進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以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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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10-18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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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15
勞動合同法38條的內容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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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2-25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是什麼(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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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2-28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是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一般性規定,即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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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15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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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8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是什麼(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