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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9-07
有組織犯罪是3人以上具有一定組織形式的、穩定的犯罪組織,包括犯罪集團和黑社會組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我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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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9-17
開設賭場涉惡的行為構成賭博罪。具體量刑是:《刑法》第三年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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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16
律師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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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08
敲詐勒索罪的構成涉惡的條件是什麼行為人存在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的行為,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使用威脅的方法或要挾的方法,勒索財物是敲詐勒索罪的主要特點,犯該罪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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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9-07
涉黑行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具體量刑是:一、組織領導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沒收財產;二、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其他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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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5-24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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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9-24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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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12-20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沒有設立“涉惡罪”,涉惡是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在《刑法》中設立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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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5-24
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違法活動性質的組織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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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6-29
一、涉惡立案條件是什麼在現實生活中涉黑涉惡的團伙是比較多的,涉黑涉惡團體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同樣非常多,而我國《刑法》中關於涉黑涉惡的罪名是比較多的,下面對不同罪名的認定標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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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6-18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涉惡量刑12年能減刑,但前提是犯罪行為人符合法定的減刑條件。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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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2-18
要看具體案件和情節。涉惡團伙指的是比較惡劣的團伙犯罪,與涉黑犯罪是不一樣的,而團伙犯罪是一種犯罪形態,是指兩人(含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種或數種罪,屬於共同犯罪,處罰的時候需要都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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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11-25
在現實生活中涉黑涉惡的團伙是比較多的,涉黑涉惡團體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同樣非常多,而我國《刑法》中關於涉黑涉惡的罪名是比較多的,下面對不同罪名的認定標準進行分析。1、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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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6-29
對涉惡團伙中的個人根據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定罪量刑。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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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12
律師解析:涉惡案件包括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開設賭場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刑法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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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5-27
涉惡尋釁滋事能判緩刑。法律規定,對於犯尋釁滋事罪的人員,如果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罰,並同時滿足緩刑其他適用條件,也是可以判處緩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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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12-25
不讓律師見是因為偵查機關不許可,為了防止串供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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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6-03
涉案財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沒收:(1)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2)黑惡勢力組織成員通過個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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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8-13
具體的量刑需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看。根據《刑法》的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規定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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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9-07
《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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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12-20
目前我國《刑法》中涉惡的罪名有3個,不同的罪名認定標準不一樣的,並且犯罪的主體、犯罪行為的表現也不一樣,要依據具體的情況進行分析。1、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凡是有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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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2-16
可以的,只要是符合條件並且在判刑前都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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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16
一、涉惡一般判多少年?涉惡一般是指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般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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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10-15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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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5-29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