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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七條尋釁滋事如何處罰?
    發表於:2022-03-29
    一、第三十七條尋釁滋事如何處罰?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
  • 新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11-26
    《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
  •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十七條怎麼規定
    發表於:2024-01-07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十七條怎麼規定專業分析:稅法第八條所說的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所得個人的基本資訊、支付所得數額、扣繳稅款的...
  • 交通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發表於:2023-11-26
    2023自願解除收養關係需要什麼手續呢?收養關係終止的原因有二:一是收養人或被收養人死亡,因主體缺位而自然終止;二是收養關係依法解除,通過法律手段而人為地終止。就法理而言,因死亡而終止的...
  • 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02-25
    勞動合同法37條規定的內容包括哪些《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
  • 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02-25
    勞動合同法37條規定的內容包括哪些《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
  • 《治安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11-28
    治安處罰法第三十七條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根據規定治安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
  • 交通法規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11-26
    第三十七條尋釁滋事如何處罰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02-25
    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
  •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11-28
    《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
  • 保險法釋義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11-28
    人身保險法中的保險利益【為您推薦】米林縣律師隴川縣律師潼關縣律師和政縣律師郊區律師五原縣律師定日縣律師保險法分為財產保險法和人身保險法,財產保險法中的保險利益因為具有財產性...
  • 勞動法辭職規定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1-11-12
    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權利福利,勞動者傷殘情況是否符合工傷認定標準,受工傷勞動者依法應享有哪些工傷賠償內容等勞動工傷問題都在勞動工傷法規中能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精選律師·講解例項...
  •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11-26
    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七條的內容是什麼樣的?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內容是“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七條對複議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
  • 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
    發表於:2023-04-17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要罰錢?此條款沒有規定罰款問題第三十七條【調查程式中的執法手段及相關人員的義務】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
  •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11-26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是什麼第三十七條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
  •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發表於:2019-10-18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
  • 工傷保險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11-28
    具體請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到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
  • 勞動法第三十七條仲裁
    發表於:2024-03-03
    《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解讀
    發表於:2023-11-26
    勞動合同法37條規定的內容包括哪些《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0-10-18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
  • 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04-14
    《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
  • 訴訟保全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11-26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是什麼第三十七條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
  • 《物權法》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11-29
    《婚姻法》第四章中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是什麼??《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什麼?
    發表於:2021-05-19
    一、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是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如果違反本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勞動合同...
  • 民法通則第三十七條
    發表於:2023-11-26
    第三十七條尋釁滋事如何處罰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