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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裁決多長時間?

欄目: 仲裁 / 釋出於: / 人氣:2.05W

一、勞動仲裁裁決多長時間?

勞動仲裁裁決多長時間?

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審理期限。受理期限為5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審理期限為45天-60天。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因此,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50天之內可以作出仲裁裁決;如果案情複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65天之內作出仲裁裁決。

二、仲裁裁決執行的申請期限是多久?

仲裁裁決執行的申請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超出期限申請執行,法院將駁回其申請,不予執行。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前款規定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仲裁裁決申請執行,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勞動仲裁裁決的受理期限是5天,仲裁裁決的執行申請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提出,雙方當事人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一年;雙方當事人是企業法人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超過申請執行的期限,法院會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