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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書上交後要多久執行

欄目: 判決執行 / 釋出於: / 人氣:1.86W

申請強制執行後十日內發出執行通知。具體需要根據案情來看: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
2、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3、如果基層法院執行不作為,可以半年後申請提級執行。

強制執行書上交後要多久執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240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