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行政公益訴訟包含稅收嗎?

欄目: 稅務訴訟 / 釋出於: / 人氣:1.85W

一、行政公益訴訟包含稅收嗎?

行政公益訴訟包含稅收嗎?

行政公益訴訟包含稅收,行政公益訴訟,是指檢察院、公民及社會組織認為行政主體行使職權的行為違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時,雖與自己無直接利害關係,但為維護公益,而向特定機關提出起訴請求,並由特定機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

行政公益訴訟形式在中國目前還未被立法者所承認,但通過對西方法治國家行政公訴制度的考察和法理思考可知,在中國建立行政公益訴訟制度有理論之基礎,現實之需要,也是國際上訴訟制度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行政公益訴訟與一般行政訴訟的區別

1、一般行政訴訟要求起訴人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是法律關係的當事人,而行政公益訴訟則不要求有直接的利害關係,不要求是法律關係的當事人。

2、一般行政訴訟的結果是由當事人來承擔的,即由原被告雙方或者第三人來承擔。但行政公益訴訟的原告卻可能不承擔訴訟的結果。

3、一般行政訴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訴訟,而行政公益訴訟則是為了國家或者社會的公眾利益。

4、一般行政訴訟中原告可以相應處分自己的訴訟權利,行政公益訴訟中的原告不能處分訴訟權利,在其提起訴訟後,只能退出訴訟,而不能申請撤回起訴。

5、一般行政訴訟中訴訟是行政行為已經對原告的合法權益造成了侵害。行政公益訴訟具有明顯的預防性質,即對公益的損害不需要實際發生,公眾利益雖沒有受到現實侵害,但只要根據一般理性人的判斷,某行政行為在經過一定時間或某條件成就後,就將給社會公益造成實際損害的,公民就可對該不法行為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三、行政公益訴訟規定的受案範圍

(一)損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為行為

行政作為行為侵犯了公共利益,但是行政相對人卻從中獲益。從目前的社會發展來看,這種行為主要有三種情況:第一,損害環境的行政作為行為。行政主體為了追求短期的經濟效益或者所謂的政績,在批准建設用地、開發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時,違法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對一些重度汙染但是可以帶來稅收等經濟利益的企業,違反相關法律,頒發生產經營的許可證,過度發放砍伐林木的許可證以及開採礦產資源的許可證,進行都市計畫時,沒有經過合理地論證,破壞了自然環境以及文化古蹟;第二,違法減免稅的行為。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公共財政支出的來源。行政主體的違法行為,導致稅收收入的減少,不利於國家公共專案的建設支出,損害了公眾的利益,理應被納入行政公益訴訟的範圍;第三,行政主體濫用自身職權,將國有資產以不合理的低價進行轉讓甚至無償轉讓。

(二)損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為

對於行政主體損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為行為。這種情況通常是指行政主體依職權應該做出相應的行為,而行政主體怠於行使以致使公共利益遭受損害。通過行政公益訴訟,將此納入法院的審查範圍,客觀上可以督促行政主體依法行政,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從而更好的實現依法行政,保護公共利益。因而,應該將造成公共利益損害的行政主體的不作為,納入行政公益訴訟的受案範圍之內。

(三)行政主體損害公共利益的抽象行政行為

目前,我國行政訴訟法並未將抽象行政行為納入受案範圍。抽象行政行為行政機關一般具有不特定物件性,因而影響更加廣泛,而其反覆適用性,則可能導致損害更為嚴重。若對抽象行政行為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可以在公共利益的損害造成之前,使其能夠得到事前的救濟。對於即將建構的行政公益訴訟,可以對規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為進行司法審查,這樣才能更好地對行政行為進行監督。規章以上的抽象行政行為是行政立法行為,應當由立法機關來進行監督,以避免權力的衝突和法律資源的浪費。

行政公益訴訟,指的是當事人的民事行為,侵害了公眾的利益,那麼有關的社會組織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在我國目前還沒有被立法者承認,但這是國際的發展趨勢,行政公益訴訟規定的受案範圍包括:損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為行為,損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為,行政主體損害公共利益的抽象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