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交通事故處理規定

欄目: 交通事故處理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97W

具體可參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處理規定

在簡化辦案程式、提高處理效率方面,出臺了四項制度措施。一是對於未造成人員傷亡的財產損失事故,規定當事人在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位置後,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進一步提高輕微事故現場撤離效率,防範由此導致的二次事故和交通擁堵。二是對於未造成人員傷亡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等捷徑自行協商處理,減少事故處理和理賠時間。三是對於當事人報警的未造成人員傷亡的財產損失事故,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通過電話、微信、簡訊等方式為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提供指導。四是對事實成因清楚、當事人無異議的傷人事故,按照平等自願原則,經當事人各方申請可以快速處理,縮短事故處理的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