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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15年補交多少

欄目: 養老保險 / 釋出於: / 人氣:2.26W
養老保險15年補交多少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農村補交15年養老保險

1.參保職工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中斷繳費和未按規定繳費,要求補繳其養老保險費的,可按同期養老保險繳費政策進行補費,並按規定加收利息。

2.靈活就業人員

已參保的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中斷繳費,可以當期自治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

3.機關事業單位、國企職工

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固定職工,本人自願要求參保補費的,可比照原勞動保障廳《關於原國有單位職工脫離原單位後要求參保補費或接續養老保險關係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進行補費。補繳基數為歷年自治區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上就是農村補交15年養老保險的具體方法。需要注意的是,1996年1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的,從1996年1月1日起補繳;1996年1月1日之後參加工作的,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補繳,補繳年限不得少於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