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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未告知違約後果簽訂買賣合同

欄目: 其它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93W
對方未告知違約後果簽訂買賣合同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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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買賣合同怎麼審查對方信譽


在實踐中,公民法人具有了民事行為能力,並不表明他們簽訂買賣合同之後就一定能認真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如果對方的合同義務不能全面正確實際履行,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的目的就不會實現。特別是在一方當事人使用欺詐手段與對方簽訂合同,往往使被欺詐方遭受損失。為了減少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前,調查對方當事人的商業信譽也是很有必要的。這是因為信譽較好的當事人一般都能自覺信守合同,而信譽較差的當事人往往失信食言,不認真履行合同。通過審查對方的信譽,選擇信譽較好的當事人作為簽約夥伴,是防止在履行時受欺詐的方法之一。

簽訂買賣合同前應對合同主體民事行為能力、履約能力、代理資格的審查。由於合同簽訂當事人的法律觀念仍比較淡薄,因簽訂雙方不具備主體資格而導致合同無效的情況時有發生,而且當事人往往還不自知。建議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最好事先了解相關法律規定,並及時審查對方資訊,如有疑問,可以請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