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需要準備投訴文書。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絡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十三條《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