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認定工傷的三個條件

欄目: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3.15W

1.在工作時間、地點,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因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2.在工作場所實施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3.患職業病的;
4.外出工作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認定工傷的三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