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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糾紛的舉證應該是由誰舉證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81W

勞動合同糾紛的舉證應該由被告方舉證,被告方更有優勢提供證據。用人單位應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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