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是不可以轉讓的,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勞動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變更勞動合同。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即可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另外,變更勞動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文字應由雙方各執一份。【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543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