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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工資福利怎麼樣制定才好?

欄目: 工資福利 / 釋出於: / 人氣:1.79W

酒店工資福利怎麼樣制定才好?

在現代社會,酒店已經由一個純粹的吃飯場所向集住宿、娛樂、飲食於一體的新型酒店發展,且一般酒店住宿飲食都是遠遠高於旅館和飯館的,那麼這樣一個高消費的場所的員工的工資福利怎麼樣呢?一般而言服務行業的工資福利都比較好,但是在酒店這樣一個場所是不是也這樣呢?下文將為您解答酒店工資福利怎麼樣規定才好。

一、相關法律規定

財政部2009年下發的《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稱,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非貨幣性集體福利以及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福利還包含“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交通、車改、異地安家費”等其他專案。探親假婚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也屬於“福利”。

二、職工享受比較少的福利

《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2009年)就提到,福利費還應用於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裝置、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

不少事業單位有“探親假”以及相應的“探親假路費”等福利專案,但職工很少享受到。

三、工資福利的支出從哪裡來

《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提到,“非貨幣性集體福利以及各項現金補貼”、“職工困難補助”、“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等福利,均屬於“福利費”使用範圍。

而福利費則來自職工的薪金總額,按一定比例提取。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衝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餘額,不足部分按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扣除,即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當年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這部分福利費准予稅前扣除。

事業單位職工福利支出來自福利基金,而福利基金則從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中提取。2012年財政部下發《關於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餘的40%以內確定。”

1998年,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調整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費標準,福利費被定格在工作人員基本工資中的2.5%。

工會所發放福利,則來自工會經費,工會經費包括:工會會員每年上繳的會員費和單位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繳的經費。

作為企業例如酒店工資福利怎麼樣會影響到企業的績效、員工熱情等等,因此需要有一個合理的制度。但是我們需要知道法律有對各個城市、不同行業的最低工資作一個規定,因此酒店的員工工資是需要符合當地的政府相關規定的,如果員工工資未達相關標準,除非有特殊情況,那麼政府是有權對這類企業進行相關行政處罰的,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酒店需要從道德法律層面自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