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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溫補貼規定

欄目: 高溫補貼 / 釋出於: / 人氣:1.61W

炎熱的夏季,如果持續在高溫下進行工作,很容易中暑。對此,國家對於高溫天氣在室外工作的人而言,要求企業發放高溫補貼。都說農民工收入高,遠超白領,但是其的勞動環境也極其惡劣,冬冷夏熱,並且全是體力活。那麼,發放高溫補貼應該發多少錢呢?接下來,365律師將和大家分享最新浙江省高溫補貼規定。

浙江省高溫補貼規定

一、調整企業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

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三、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高溫津貼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督促企業堅持以人為本,制定和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各項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與身心健康。同時,要把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作為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以實際行動踐行對職工的關愛浙江高溫補貼標準2017年通知浙江高溫補貼標準2017年通知。

四、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高溫津貼標準自2014年6月1日起執行。

另外,按照《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並應儲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高溫補貼投訴渠道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

高溫補貼,是在夏季對工作人員發放的補貼。不同的地區對於高溫補貼的發放規定不同。我們來看看最新浙江省高溫補貼規定是怎樣的呢?發放時間為整個夏季,一共4個月,對於不同環境下的作業人群,其發放標準不同。高溫作業的補貼最高,一般工作人員補貼最低。對於企業執行不到位的情況,也可以打電話投訴。

Tags:補貼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