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發放。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在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