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事人符合戶口所在地的分戶政策的前提下,沒有結婚也可以辦理單獨立戶:
1、分戶條件:當事人年滿18週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諮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覆為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