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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轎車怎麼定義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3W

一、我國國家標準規定:發動機排量不超過1L,整車總質量小於1500kg,車長小於3.5m,車寬小於1.5m,載質量不超過1000kg的汽車為微型汽車。國外微型汽車是指發動機排量在1.0-1.3L的緊湊型轎車;0.5-0.8L排量範圍的轎車,稱為超微型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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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補充:《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11號)規定:C1的準駕車型小型汽車是指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輕、微型專項作業車。根據公安部102號令《機動車登記規定》配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802—2008《機動車型別術語和定義》規定:小型載客汽車是指的載客汽車,但不包括微型載客汽車。微型載客汽車是指車長小於等於3.5m,發動機氣缸總排量小於等於1升的載客汽車。但是又不能簡單地認為凡是車長小於6M且乘坐人數小於等於9人的客車C1證都可以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