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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男方不履行撫養費我能否拒絕他探視孩子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34W

給付撫養費是男方應該履行的義務,而探視孩子是男方的權利。兩者不能相互聯絡。
男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你不可以阻止他探視孩子,也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如不支付撫養費,可以法院起訴要求支付。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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