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嗎?
《新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婚後房產上加名字有用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1/2,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