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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怎麼辦

欄目: 工程款糾紛 / 釋出於: / 人氣:1.84W
發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怎麼辦
工程價款是指建築企業因承包工程專案,按合同規定和工程結算辦法的規定,將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發包單位辦理結算而取得的價款。
無論施工合同有效與否,結算的前提是承包人施工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不組織驗收,也未使用,拒不支付工程款,遇到此種情形,承包人只能起訴發包人支付工程款並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鑑定。經鑑定質量符合約定或者國家規定的,發包人應支付工程款;經鑑定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國家規定的,承包人修復之後才能獲得工程款。當然,工程質量鑑定合格,發包人應對其拖延驗收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者利息。在發包人未組織驗收但先行使用的情況下,應理解為發包人放棄質量抗辯,並以行為表明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質量符合約定,發包人應按照約定支付工程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百七十九條
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條,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