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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如何保留證據起訴離婚

欄目: 離婚 / 釋出於: / 人氣:1.59W
家暴如何保留證據起訴離婚
律師解析:家暴可通過如下犯事保留證據起訴離婚
若當事人向當地的婦聯尋求幫助的,最好能保留婦聯出面調查的證據或書面記錄等,向當地的派出所報案,要求其對夫妻作筆錄,若有傷情可要求進行傷情鑑定,同步保留醫院的就診證明及相應的照片佐證。
即可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經調解無效,確認家庭暴力屬實,應准予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