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婚姻家庭 > 離婚

如何領取離婚證?

欄目: 離婚 / 釋出於: / 人氣:7.63K

如何領取離婚證?

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領取離婚證之時,就是夫妻關係終止之日。那麼,如何領取離婚證呢?辦理離婚登記的流程是怎樣的呢?

婚姻登記機關向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頒發離婚證要經下列法定程式:

一、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檔案;

二、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民法典》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四、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五、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六、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式後,婚姻登記員按下列步驟頒發離婚證書:

一、向雙方當事人再次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二、婚姻登記員告知其領取離婚證後雙方的法律關係,與子女的關係及各自應盡義務;

三、在《離婚登記處理表》上簽名或者按手印。本欄必由當事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登出雙方的結婚證,頒發離婚證;

五、宣佈解除雙方夫妻關係。


    

    離婚證可以補辦嗎?

    辦理離婚證的手續

    單方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嗎,如何辦理?

Tags:領取 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