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情況下,一個案件單獨一審只開一次庭即可定案。是否判決離婚法院會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原則。自第一次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六個月可以再次起訴,但一些特殊情況還是要根據實際來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