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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離婚手續嗎

欄目: 離婚 / 釋出於: / 人氣:1.35W

但不能外地辦理離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婚登記也需要到雙方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或者辦理結婚登記地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議離婚的手續應在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在外地生活工作,雙方感情不和想要在在外地辦理離婚時,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離婚。
若雙方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配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在外地通過訴訟調解離婚;若雙方就上述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時,一方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經常所在地直接起訴離婚。

異地離婚手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