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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後怎麼辦理公證?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1.53W
自書遺囑後怎麼辦理公證?

一、自書遺囑後怎麼辦理公證?

(一)公證遺囑必須嚴格按法定程式辦理:

1、申請。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並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

2、審查。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

3、予以公證。

(二)公證必須到的公證機關辦理,一切單位領導、組織、街道、政府機關等證明都不能稱公證。

(三)公證必須由遺囑人親自辦理。由於立遺囑是與人身關係密切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就象結婚離婚收養等一樣,是不能由親屬朋友或律師等代理辦理的。如果遺囑人確有病而無法出門或出門有困難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請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當面辦理公證手續。

(四)遺囑的審查必須嚴格根據法律而辦理。

二、遺囑公證申請人應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申請人為境內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境外的,應提供護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證件;

2、立遺囑涉及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證明、股權證明等);

3、立遺囑人的親屬關係證明及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

4、立遺囑人若已寫好遺囑(草本)的,也可提供。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應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三、立遺囑的其他注意事項有哪些?

1、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2、遺囑處分的財產,應為遺囑人個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遺產尚未分割的,應當先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後再辦理遺囑公證。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財產份額。

3、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併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的,為受遺贈人。則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後二月內來本處辦理接受遺贈的宣告書公證。

5、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辦。

當事人如果是想要訂立遺囑,首先必須滿足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而且在自書遺囑之後想要公證,必須要帶上相關的材料到公證機關去辦理。並不是所有的機構都有資格進行公證,一定要找到當地有資格辦理公證的機關,而且遺囑的內容一定要合法,如果不合法,那麼也是不會被進行公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