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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彩禮錢應該不應該還

欄目: 彩禮 / 釋出於: / 人氣:9.45K
離婚後彩禮錢應該不應該還
律師解析:1、離婚一般不會退還彩禮。男方在婚前支付給女方的彩禮,通常視為對女方的贈與,雙方無特別約定的,該彩禮就屬於女方一方的個人財產。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彩禮的給付是以締結婚姻為前提條件的,如果對方以騙婚的目的騙取彩禮的,男方是有權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