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彩禮錢應該退還嗎 | 結婚不到半年的夫妻離婚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15W
結婚不到半年的夫妻離婚,彩禮錢應該退還嗎
結婚不到半年的夫妻離婚彩禮錢應該退還
結婚不到半年的夫妻離婚,彩禮錢不一定退還。離婚後退還彩禮的情況只有兩種: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所以只要當事人沒有出現上述情況,也就是說,女方和男方生活在一起,並且男方即使沒拿回彩禮,生活也不會困難的,女方可以不退彩禮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