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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女方如何獲得更多財產?

欄目: 財產分割 / 釋出於: / 人氣:2.54W

離婚時女方如何獲得更多財產?

一、離婚時女方如何獲得更多財產?

離婚時女方若想獲得更多財產就必須要拿出證明男方在婚姻關係中存在過錯的證據,雖然說簽訂婚前協議是一種很勢利的做法,可誰都不能保證未來會發生什麼,即使結婚時兩個人的感情看似牢不可破,但是時間如流水,沒有人能對未來打包票。如果你在婚前的收入很高的話,而另一方收入很低,如果你們沒有簽訂婚前協議,那麼婚前的財產會被混同,時間久了就成了共同財產,那麼離婚以後想要拿的你婚前的個人財產就不太可能了。所以你簽訂了婚前協議,把這些都寫明的話,就不會出現這個問題了。

二、女方沒工作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1、根據婚姻法對家庭財產分割的有關規定,即使女方婚後沒有收入,但是仍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針對你名下的存款,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效益都歸夫妻共同共有。對於夫妻共有財產,不問夫妻收入對其的影響,雙方享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即使女方婚後一直沒有收入,工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她還是享有分割該財產的權利的。

2、根據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關於你名下的10萬元存款,你可以與女方協議處理,如果女方自願放棄對該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權,那麼10萬元存款歸你個人所有。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3、對於是否可以分得家庭財產,並不是由結婚後雙方收入狀況來確定,而是根據家庭財產性質進行分割。

在婚姻關係建立之後,若是男方並沒有實施家暴行為,並且也沒有婚內出軌,也沒有在離婚時轉移共同財產,此時女方是不能提出多分得一部分財產的請求的。若是男方自願放棄財產的分割,此時女方可以獲得全部的共同財產,法院對於此種情形也是不會干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