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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婚前房產和婚後房產怎麼界定?

欄目: 財產分割 / 釋出於: / 人氣:2.7W

夫妻的婚前房產和婚後房產怎麼界定?

房產分割往往是離婚時夫妻最關注的問題,而此時同樣需要區分清楚屬於婚前房產還是婚後房產。不同的房產,在夫妻離婚時候的處理是不同的。那到底婚前房產和婚後房產怎麼界定?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婚前房產和婚後房產怎麼界定?

1、“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

2、“購房”時間點,即什麼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對於前者,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對於後者,比較困擾,在購房一系列的過程中到底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例如:在婚前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後才進行按揭貸款,並辦了《房產證》,那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鑑於房產在法律上屬於不動產的範疇,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購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並取得《房產證》之日。

因此,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判斷這一問題關鍵是看房價款是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還是婚後以共同財產支付的。實際上,上述觀點在理解“購買”這一概念時過於狹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結論也有失偏頗,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二、婚前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有時間點的區分,一是“婚前”和“婚後”的區分點;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麼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對於第一個問題很簡單,我國法律規定,自領到結婚證開始就是婚後。重點是第二點,到底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什麼時候才算購房成功。根據社會上常出現的情況,這裡分別說明:

(一)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房。根據有關司法解釋,一般認為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如果婚前夫妻一方支付首付後產權已經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用共同財產還債,那麼只是在夫妻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關係,可以理解為是用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

(三)婚前夫妻共同購房。如果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那麼該房產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如果能顯示房產屬於兩人共有,則屬於夫妻共同房產。

(四)婚前夫妻一方父母購房。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父母購房,產權登記為子女名下,預設為對子女的贈送,除非明確表示贈與雙方,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實踐中,區分婚前婚後房產的,一般是以夫妻締結婚姻關係的時間點為區分,需要注意的是這裡說的締結婚姻關係是指夫妻辦理了合法的結婚登記手續,而並非很多人以為的辦理結婚典禮。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