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不可以離婚財產留給孩子?
不可以離婚財產留給孩子。
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是共同共有關係,離婚分割財產實際上有確定每一件婚姻共同財產的具體歸屬問題的作用,從實質上來說說這些財產並不全屬於夫妻中的任意一人。
再來看,“歸孩子所有”這個提法。首先夫妻雙方分割財產除了孩子的監護權以外是與孩子無關的,我國法律也沒有類似直接把夫妻共同財產歸孩子所有的相關規定,應該說這個提法於法無據。
如果看做把分得的財產贈與孩子,倒是可以歸於“贈與”的民事法律規定,但是問題又來了,你自己的財產你當然可以隨意贈與孩子,但是參考以上的第一段,夫妻共同財產並不全部歸於夫妻其中一人, 你不能對不屬於你的財產隨意分配,隨意贈與他人。
所以如果要達到“全部歸於孩子”的目的,那麼必須同時滿足兩點:1、適用“贈與”,把財產贈與孩子,2、對你的另一半提議,ta也同意贈與。否則法院是不會直接把夫妻共同財產判給孩子的。
雙方誰得到房子的產權誰都不滿意,將房子產權落到孩子的名下雙方否同意。
很多人在離婚時僅口頭約定或是在離婚協議中提到兩人的共同房產屬於孩子,並不能保證房子一定會落在孩子的名下。
離婚時不把相關手續辦好,等對方再重組家庭有孩子時,那房子的歸屬問題也是麻煩。
想把房子留給孩子需要簽訂房屋贈與合同,按照規定必須要辦理公證。
孩子成年後,房屋贈與人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戶登記。
將房子留給孩子的具體處理辦法:
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根據《合同法》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
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包含工本費、測繪費、評估費(評估價5‰)、公證費(評估價2%)、等,具體看房產所在地要求。
3、公證處辦理公證。
根據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很多地方房管局辦理手續時也會要求將贈與合同書公證的。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戶登記,並提交下列材料:過戶申請書;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有關稅費的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這裡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現在很多夫妻本身在離婚的時候就會對雙方的財產產生很大的歧義,雙方想到既然已經離婚自然也需要為自己爭取更多的財產,在二者爭執後會商議出乾脆將所有的財產給他們的孩子,但是實際上法律並不認可這樣的行為,因為財產是夫妻二人而不是孩子所有的,應該在分割完畢再考慮孩子比較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