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生效應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二、合同基本內容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三、合同違約金標準怎麼確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雖然說籤合同在當今社會來說屬於最常見的民事行為,然而事實上有很多人在籤合同之前都沒有專門去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知識,有些時候如果知道了自己籤的這份合同可能是無效合同,無效合同根本就不需要履行,也不產生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