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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續約通知書怎麼寫?

欄目: 合同糾紛 / 釋出於: / 人氣:1.52W

一、勞動合同續約通知書怎麼寫

勞動合同續約通知書怎麼寫?

單位(本人)與你(單位)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本人)決定繼續與你(單位)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____(部門)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如不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覆單位(本人)。甲方(蓋章)、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年 月  日

二、以符合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

(一)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

(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應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節

(一)勞動者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

(二)自建立勞動關係起已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初次衽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四、簽訂具備的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八)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我國勞動合同續約通知書應當包括續約的原因、工作的地址、通知書生效的日期等。勞動合同續約通知書和勞動合同協議書一樣,具有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也有一些一定要續約合同的法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