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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抗辯事由不成立會怎麼樣?

欄目: 合同糾紛 / 釋出於: / 人氣:1.21W
合同的抗辯事由不成立會怎麼樣?

一、合同的抗辯事由不成立會怎麼樣

法院認為被告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就會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民事案件被告抗辯理由是否成立,要注重從證據證明力、交易習慣和生活常理等方面進行全面考量,並作出正確認定。

抗辯事由是被訴請承擔民事責任的當事人在承認加害事實的情況下,據以主張對方當事人訴訟請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相反事實。可分為正當理由和外來原因兩類。前者如免責事由、時效屆滿事實等;後者如不可抗力事實、不具備因果關係的事實、受害人過錯的事實等。

二、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協商

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二)調解

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三)仲裁

仲裁也稱公斷。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仲裁是現代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解決爭議的一種法律制度、合司爭議的仲裁是各國商貿活動中通行的慣例。

(四)訴訟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後.解決爭議的方式有4種: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仲裁方法由於比較靈活、簡便,解決糾紛比較快,費用又比較低,所以很受當事人歡迎。但是,如果當事人一方不願仲裁,則不能採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採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所以,訴訟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終形式。

合同的抗辯事由是由被告來進行訴說,一般在提出抗辯時也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同時也要有法律依據,如果法院認定合同的抗辯事由不成立 ,那麼肯定是要保障原告的合法權益,抗辯事由是一定要針對原告的訴求進行抗辯,儘可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