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夥合同糾紛原告需要出庭嗎?
合夥合同糾紛原告需要出庭,但如果存在法定的事由不能出庭,原告也可以委託訴訟代理人出庭,如果不委託代理人出庭,本人也不出庭的,法院將做撤訴處理。
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一般有以下情況,原告可以不出庭:原告不能表達意志;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災害等客觀原因無法出庭,並提交了書面意見。按自動撤訴處理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
二、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梳理案情收集證據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這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2、確定管轄法院對於合同糾紛來講,管轄可分為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轄法院約定條款,就以合同中約定的法院為管轄法院。如沒有約定管轄,則實行法定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訴。
3、聘請律師對於複雜案件以及在異地訴訟的案件,建議聘請律師,避免因小失大。同時,我們建議儘量聘請專門從事合同糾紛代理的律師,以便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
4、準備開庭若是聘請了律師,律師會為自己到法院立案。確定了開庭時間,法院會以傳票的方式通知開庭。開庭前,應與代理律師溝通,確定自己是否需要在法庭上發言以及發言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三、合同糾紛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合同糾紛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對其拘傳,強制其到庭,找不到被告的,案件的審理也不會有實質性的影響,法院可以缺席審理並作出判決。被告拒不到庭,將會喪失陳述、辯解的機會,將承擔對其不利的訴訟後果。
《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零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夥合同糾紛發生之後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處理,一般只要確定了開庭的時間,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出庭,如果原告不方便出庭的,那麼是可以委託代理人來進行處理,只要符合條件法院同樣可以對案件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