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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串通的事實如何認定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16W

惡意串通認定標準:
一、後買受人是否盡到普通買受人必要合理的審慎注意義務。
二、審查房屋實際交易價格,後買受人是否實際支付了合理對價。
三、審查具體的交易方式、過程以及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是否完整詳盡。
四、審查交易雙方的關係、後買受人的身份、交易雙方是否有不合理的經濟往來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惡意串通的事實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