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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居住權的合同應包含哪些條款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41W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設定居住權的合同應包含哪些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