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單位能拖欠年終獎金嗎?

欄目: 最低工資 / 釋出於: / 人氣:2.4W

一、單位能拖欠年終獎嗎

單位能拖欠年終獎金嗎?

就性質而言,年終獎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因為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也規定:“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五)其他獎金。”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第二條則進一步指出:“關於獎金的範圍(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故推遲年終獎的發放,無異於欠薪。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均已明確規定,工資應當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二、單位遲發年終獎怎麼辦

對於年終獎的發放時間問題,要區分情況對待。如果勞動合同明確約定的工資、獎金的發放標準,用人單位是不能剋扣或者拖延發放的,因為此時的年終獎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如果“年終獎”是企業根據上一年度經濟效益發給員工的額外獎勵,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又沒有明確約定年終獎的性質,那麼用人單位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發放及發放時間和具體數額。

只要年終獎不是工資收入的固定組成部分,勞動合同及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未予明確,單位何時發放年終獎,法律並不強制干預。

另外,根據新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而且,這些重大事項決定還應當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年終獎發多少、何時發同樣也屬於這類事項,用人單位應當與工會協商,並告知員工,勞動者也可以通過工會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年終獎金因為是工資組成的一部分所以是不能進行拖欠的,如果拖欠超過一定的時間勞動者有權對用人單位申請勞動訴訟或者仲裁。所以“對於單位能拖欠年終獎金嗎?”這個問題來說小編給出的回答是不能拖欠。若大家在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詳情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線上律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