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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有沒有權決定公司去留

欄目: 公司經營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2.95W

當公司發生嚴重困難時,財務狀況惡化,繼續維持會使股東利益受到更大損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解散公司,也就是他們可以決定公司去留。《公司法》第182條,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東有沒有權決定公司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