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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交房時要注意什麼事項?

欄目: 房產查詢 / 釋出於: / 人氣:1.22W

期房交房時要注意什麼事項?

一、期房交房時要注意什麼事項?

1、注意及時接收入住通知書,並關注期限。通常開發商所約定的期房交房時限是在通知書寄出的30天時間內,購房者需要安排好時間。在接到入住通知書後,還需判斷開發商是否如期交房了,如果逾期交房,還需提出處理意見,並根據答覆來決定是否要前往收房,並按照通知的約定時間前往收房。

2、購房者需注意,因何種原因導致樓盤整體建築未完成,而無法完成驗收。對於沒有具備“三書一證一表”的樓房,購房者可以拒絕收樓。

3、出現法定的退房條件時,購房者可以選在退房,相關的違約責任將由開發商來承擔。如若開發撒很難過不願退房,購房者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法定退房條件不具備,而房屋質量存在問題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開放商來維修,所造成的損失將由開發商來賠償。

二、期房交房流程是什麼?

1.期房開發商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2.期房業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證件及其他相關資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內到期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指定的地點,查驗期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應當取得的書面檔案。

3.關注面積問題,索要《面積實測表》,向期房開發商瞭解公攤面積大小及組成。

4.期房業主請專業人員對房屋質量仔細檢查,記錄問題並詳細填寫驗房單。

5.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期房存在的質量問題逐項予以修復或作出修復書面承諾並經買受人查驗同意後,雙方根據期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結算房款。

6.買受人向期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期房買賣合同或期房預售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7.業主簽署《期房驗收交接單》,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開發企業指定的第三方處領取期房鑰匙。

8.業主向期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選定的前期物業管理企業交納物業管理費,並辦理期房物業管理的相關手續。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第四十六條 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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