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原業主拖欠物業費不交怎麼辦

欄目: 物業糾紛 / 釋出於: / 人氣:1.61W

前業主欠物業費按照雙方在購房合同中的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的,在賣房人交房之前;
賣房人與物業公司之間是物業服務合同關係,應該由賣房人承擔物業費;買房人交納物業費的義務起於賣房人交付房屋之後。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1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原業主拖欠物業費不交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