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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怎樣籤租房合同

欄目: 房屋租賃 / 釋出於: / 人氣:2.68W

在外地籤租房合同可以採取發傳真或者郵件的方式簽訂,也可以委託他人辦理。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無法親自簽訂租房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委託受託人處理。租房合同是指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的租金,並在租賃關係終止時將房屋完好無損地返還給出租人的一種協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九百二十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九百二十七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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