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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意金和定金的區別是什麼

欄目: 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27W

誠意金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需耍通過繳納誠意金來體現。繳納誠意金後,購房者便獲得了房履的優先購買權,並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時,購房者能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

誠意金和定金的區別是什麼

定金就是指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兩者的區別就是誠意金是購房者通過繳納錢款來確定購房的優先購買權,法律上並沒有關於誠意金的約定,而定金則是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且有定金的法則。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