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可以繼續使用多少年 | 50年產權到期續費後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78W

50年房子產權到期後只要國家沒有因為建設需要收回的都可以續費。50年產權房子到期後,經土地使用權人主動去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以後繳納一定的續費就可以繼續使用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50年產權到期續費後,可以繼續使用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