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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的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95W
如何解除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的

一、如何解除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的

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除房屋買賣居間合同。如果符合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或者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因為相關原因必須悔約時,首先必須要與對方進行協商,而且要得到對方的同意,之後要去承擔合同中的違約責任。解除合同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及時簽訂書面協議來解除合同,購房者如果是通過中介辦理,那麼必須三方同時到場,共同在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中籤字後才能生效。簽訂書面協議來解除合同時,協議中必須確定合同失效時間、合同名稱、合同編號。雙方或三方簽字後才能生效。

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證據有什麼

1、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自然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明、暫住證明、護照、港澳臺胞通行證等。

(2)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提交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證書或組織機構程式碼證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書、身份證影印件。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併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還應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

2、買賣合同關係以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係的證據

(1)買賣合同、《購銷合同》、《供貨協議》、訂(定)貨單。

(2)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

(3)邀約、承諾、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

(4)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5)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者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

買賣合同的當事人進行協商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若是協商不成也可以去法院起訴解除合同。處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時,提交的證據包括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買賣合同關係的證據,自然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提交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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