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房屋的取得方式有多種,主要可以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而我們經常看到的買賣房屋、繼承房屋其實就是繼受取得中的具體情況。當然,對房屋的取得不僅僅是佔有了房屋就行,因為這屬於不動產,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就要求辦理了不動產的登記之後,才能在法律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要求當事人要辦理房產證。不過也要注意,在一些情況下可能無法辦理房產證,這對當事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新房辦理房產證手續
1. 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⑴
購房人已婚 ①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⑵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影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
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宣告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購房者在異地則到
公證處辦理
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
⑶購房人為單位 ①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則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以上就是新房辦理房產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