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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拿客戶的回款抵工資嗎? | 公司不發工資

欄目: 律師隨筆 / 釋出於: / 人氣:6.1K

日常生活中,企業因某些原因往往會推遲發工資,此種情況下,如果員工已經拿到客戶的回款,是否可以直接將該筆款項據為己有,直接抵成工資呢?

公司不發工資,我能拿客戶的回款抵工資嗎?

甲公司系賬目催收公司,王某系甲公司員工,2019年入職,在公司從事業務員工作,進行賬目催收,工作不到一個月就辦理了離職手續,王某離職後,甲公司發現,王某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微信私自接受公司客戶支付公司的款項3271元,並據為己有,甲公司多次與王某協商,要求其歸還,但王某以甲公司為發放工資為由,拒絕返還,無奈,甲公司只好將王某訴至法院,要求其歸還該筆款項。

庭審時甲公司提交了委託服務合同、借款人的個人借款確認單、借款服務協議、員工基本資訊、微信截圖、通話錄音、離職交接單等證據材料,王某並未出庭應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得利。本案中,王某作為甲公司的員工,通過微信接收案外人支付給公司的款項,並佔為己有,造成甲公司的損失,甲公司的損失與王某獲利之間有因果關係,甲公司要求王某返還,符合法律規定,應予以支援。

律師說法:用人單位即便沒有按時發放工資,勞動者也不能直接將客戶的回款據為己有,折抵成工資的,勞動者佔有該筆資金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用人單位可以不當得利起訴返還。至於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應該支付員工相應的報酬,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支付,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蒐集相關證據,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