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東也可以在依法履行相關清算程式後分配公司財產,股東實際上就退出了公司,退股的法律目的也可以實現。
3、解散公司的法律效果實現途徑有:一是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和股東會決議而解散公司。二是根據《公司法》183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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